大连国防高级技校是一所具有高级技能人才教育资格的技工学校。学校为依法保证对就业学生的就业安置责任和义务,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和《辽宁省技工院校管理办法》,特制定本协议。
学校设置就业班和升学班两种教育形式。升学班完成学业参加对口升学考试,被录取者升入全日制大学。未被大学录取而欲参加工作者,执行此《实习就业协议书》直接安置就业。
一、甲方责任权利及义务
1、甲方严格按照本年度《招生计划》规定的招生条件录取乙方。
2、甲方实行收费公示制,按国家规定收费项目和本年度《招生计划》公布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费用,自觉接受社会和乙方监督。
3、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《教学计划》及上级教育部门指令,认真组织教育和教学。
4、乙方阶段性学习期满、成绩合格,甲方须安置乙方带薪顶岗实习,实习期所得收入全部归乙方。
5、乙方毕业时,学习和实习成绩合格,甲方负责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、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和证书,并安置就业。
6、甲方负责为通过各项考试考核合格的学生安置实习与就业,并确保就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《劳动合同》。乙方就业后,甲方提供不间断的就业跟踪服务,最大限度保证就业成功。
7、甲方提供的实习与就业安置服务实行企业与学生“双向选择”操作原则。若就业单位承诺与其现实不符时,甲方负责另行安置工作。
8、只要乙方结合自身实际,要求合理,顶岗实习和就业安置不受次数限制,直到乙方满意为止。
9、升学班学生考入全日制大学毕业后欲回大连发展,甲方负责免费推荐工作。
10、甲方提供的顶岗实习服务、就业安置服务、就业跟踪服务,均不额外收取费用。
二、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
1、乙方入学即表示尊重学校办学理念,认可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学习期间积极向上、锤炼素质,刻苦学习、强化技能、遵守纪律,努力达到各项考试考核达标。
2、乙方入学时故意隐瞒自身各项条件,违反招生条件的,一经发现立即勒令退学。
3、乙方学习或实习成绩不合格导致不能届时毕业的,甲方暂不予安置实习就业,本合同有效期顺延,待成绩合格再安置实习就业。乙方有权申请免费重学一年,重学期间甲方免收学、宿费。
4、乙方受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的,甲方暂不安置实习就业,须在解除处分后给予安置。
5、申请退学和被开除学籍者,此协议自行失效。
6、乙方顶岗实习期间,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,自觉服从领导、听从指挥,努力磨练自我。凡实习期间被单位开除者,甲方不再重新安置实习和就业。
7、乙方在顶岗实习或就业分配时,未与甲方结清应缴费用者,甲方免除顶岗实习或就业安置责任。
8、乙方入学后申请退学的,甲方将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退费。进入顶岗实习后,甲方不办理退费手续。
新生入学时,学校与家长签订《就业安置合同》,依法保证学校对毕业生的就业安置责任和终身跟踪管理责任。实习练就的实战能力,保证了毕业生所学所用、就业岗位稳定。多年来,毕业生就业成功率,一直稳居大连同类学校之首。“终身就业跟踪服务”致使毕业生实现了稳定发展,安居乐业。学校由此荣获大连独家 ——“全国就业质量百强名校”。